根据《浙江省2021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和精神,2021年我院将继续开展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的工作。
学院概况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获批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获评“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2020年获批浙江省“五个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学院围绕“建设经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的目标,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着力培养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
学院办学地址为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学院的国家代码为13294,浙江省代码为0119。
招生计划
备注:(1)各专业学费最终以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为准。
(2)各专业对应可报考的高职类专业
市场营销:文史类、经管类报考类别内的高职高专专业均可报考。
英语:文史类报考类别内的高职高专专业均可报考。
社会工作:文史类报考类别内的高职高专专业均可报考。
电子商务:经管类报考类别内的高职高专专业均可报考。
金融学:经管类报考类别内的高职高专专业均可报考。
经济学:经管类报考类别内的高职高专专业均可报考。
税收学:经管类报考类别内的高职高专专业均可报考。
工商管理:经管类报考类别内的高职高专专业均可报考。
会计学:经管类报考类别内的高职高专专业均可报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类报考类别内的高职高专专业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报名与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考生需于2021年3月14日9时至18日17时,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招考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自行在系统里上传一张本人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格式标准,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尺寸规格:最小160*120,最大192*144)。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所高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招考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高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所在高校应引导考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填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以免因专业基础不足而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2.资格审核与缴费
(1)资格审核
3月19日至22日,相关高校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本校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3月23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3月23日9时至24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根据《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次。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2.资格审核与缴费
(1)资格审核
3月19日至22日,相关高校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本校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3月23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3月23日9时至24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根据《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次。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考试
1.考试科目:
艺术、体育类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高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的高校专业志愿。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2021年4月11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成绩核查限报一科,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成绩核查申报截止后一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反馈。
六、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录取办法
我院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1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院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若我院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进行征求志愿。
七、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1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院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会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及我省实际,在我省应征入伍的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一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
考生身份为退役士兵的,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考生还须上传毕业证明照片。
其他
1.《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高校打印存入考生档案并寄送至录取高校招生办。
2.考生档案由考生高职阶段所在学校寄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院办档案室。(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院办档案室,314408)
联系电话:0573-87571500、87571557
传真号码:0573-87571553
学院网址:http://www.zufedf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zufedfc.edu.cn/
招生咨询微信:dongfangxueyuan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