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
为做好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含高职单考单招)考生纸质档案组建工作,根据省招委、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现将组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纸质档案组建负责单位
考生纸质档案组建工作由考生报名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二、纸质档案组建对象与内容
(一)高中教育阶段实行新课改的考生(含已建立高中教育阶段电子档案的综合高中普高班学生)
1.应届高中毕业生的纸质档案内容:
(1)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
(2)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
(3)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4)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5)考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
(6)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
2.往届高中毕业生除与上述应届高中毕业生相同的内容外,还需《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二)高中教育阶段尚未实行新课改的考生(含中职、综合高中普高班未建立高中教育阶段电子档案的学生以及高中教育阶段未实行新课程教育的往届生),纸质档案内容:
(1)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
(2)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3)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4)学籍卡、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
(5)浙江省中学生体育合格情况登记表;
(6)浙江省高中学生各学年度品德行为考核表;
(7)考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
(8)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9)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
(三)高职单考单招考生纸质档案内容:
(1)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考生报名登记表;
( 2 )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3)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考生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4)浙江省中职毕业生登记表;
(5)浙江省中职学生各学年成绩登记表;
(6)浙江省高中学生各学年度品德行为考核表;
(7)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8)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
三、不报到就读考生的纸质档案处理
被高校录取后因故不报到就读的考生,须在 9月20日前向报名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登记备案,其纸质档案不再寄送录取院校。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不报到就读考生的登记情况(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名序号、录取院校名称及代码等),于9月20日下午5点前在高考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审核设定,并在设定完成后下载不报到考生名单进行再次校对,确保准确无误。
四、被高校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寄发
考生的纸质档案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集中寄发高校,被高校录取考生(除不报到就读考生外)的纸质档案由各设区市、义乌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整理,并送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派专人参加全省集中寄发工作,具体寄送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须加强考生纸质档案组建各环节的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请将本通知转发各有关中学。
二O一三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