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助学体系健全,在校学生获得各类奖学金的比例超过50%。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建立了“五位一体”的助困帮扶体系,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补助等方式做到应助尽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困难,并通过开展“励志之星”评选活动等,鼓励学生自助助人、自强自立,让东方学子都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8000元,二年级以上(含)的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均可申请,获奖学生可获得有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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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奖励品学兼优的本科经济困难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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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为一档4000元/每人每学年,二档2500元/每人每学年,受助面占全院贫困生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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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奖学金
|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面向浙江省平行志愿录取我院的2015级新生设立奖学金,对成绩优异,符合条件的新生一次性给予奖励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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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奖学金
| 学院在对学生完成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奖学金评定工作,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目前学院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金额比例为:一等奖学金(5%)每人2500元;二等奖学金(10%)每人1500元;三等奖学金(15%)每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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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赞助奖学金
| 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在我院设立、冠名的奖助学金。目前有“爱依达”助学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励志之星奖学金”、“初心远行奖学金”,“彩虹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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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奖学金
| 除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外,学院还设立各种单项奖学金,对个人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例如东方学院奖学金(5000元/人次),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专业技能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道德风尚奖学金(以上每项300元/人次),考研奖学金(1000元/人次)、创业奖学金(1000元/人次),海外学习奖学金(特别奖1000元/人次,优秀5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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