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部署,统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下的招生考试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现就综合素质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考前健康检测
1.考前14天内,所有考生须完成本人嘉兴市健康码的申领,确保嘉兴市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
2.如考前14天内有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37.3℃)、有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之一者,须在考前7天内进行前后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2次,凭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3.如为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近2周有流行病学史(到过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高风险地区人群)者,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需提供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报告。
4.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如实填写《参加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底部附件,打印并亲笔签名,到达候考室后交予在场工作人员,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
2、缴费
缴费金额:140元/人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9日9:00-7月5日23:59
缴费方式详见往期通知:
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报考费缴费流程
注意:逾期未缴费,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本次缴费不接受现场现金缴费。
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测试,报考费概不退还。
3、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6月23日—2020年7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综合测试当天须携带入场,未携带者不得参加综合测试)。
4、测试安排
7月11日综合素质测试,分上午、下午两场进行
具体报到时间详见准考证
报到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3号教学楼
报到时间严格遵照准考证,不得更改。考生报到后抽签确定测试顺序。我院不安排现场报到环节,直接参加面试,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特别提示:
1.测试当天将进行身份验证,考生参加综合测试须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20年6月23日-7月10日)、《参加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否则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携带除上述证件以外的其他物品;
2.综合测试报到抽签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视为弃考;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入场。违反相关规定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报到流程
考生统一从学院西门(学院路)按指定通道依次排队进入,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核验身份证、准考证、测量体温、查验《参加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注:综合测试仅西门开放作为考生报到通道,学院其余大门由于疫情防控要求,暂不对考生开放。
6、测试流程
凭测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入场→签到、抽签→候考室等待→进入考场,按抽签号对号入座,在“考试顺序号登记表”上登记签名→进行考试→测试室填写相关问卷→测试结束
7、交通路线
学校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公交线路:考生可以选择到达下沙浙江财经大学校区后换乘公交868路专线到东方学院长安校区下车;也可由杭州市区乘坐K868路专线下行(四季青服装交易中心--长安,途径九堡客运中心),在东方学院站下,步行至学院西门。
高铁:乘坐高铁到海宁西站后可乘坐公交车T222路或通过网约车到达。
自驾:乘自备车来校者,可以选择:
(1)走杭浦高速(杭州至上海浦东)从“长安、胡家兜”出口,下来后往右(长安方向)转弯直行二公里过红绿灯后到达西大门;
(2)走杭州绕城高速东线(上海方向)从“许村”出口,往右(海宁方向)转弯走 S101省道(东西大道)直行三公里可直达;
(3)从沪杭高速的长安出口,右转直行二公里可到达;
(4)走杭州绕城高速从下沙出口后第一个红绿灯左转走文汇北路,过星星港弯后直行四公里到S101省道(东西大道)右转二公里可到达。
温馨提示:建议考生及陪同人员提前规划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方式,避免迟到等意外情况发生。当日报到入口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西门。
8、住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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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住宿信息仅用作参考,由于考试期间考生入住较多,请提前预订住宿,以免耽误行程。
9、注意事项
1.因疫情防控需要,为确保考生安全,陪同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校。请考生外出期间注意交通和饮食安全。
2.请各位考生合理规划来校时间,来校时尽量采用私家车,减少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
3.建议考生在高考结束后、综合素质测试前不出省、不赴疫情敏感区域。
4.综合素质测试期间请全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考区后不得离开,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场秩序、影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情节严重者,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违反国家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5.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考试安排如有调整,我院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
附件一:《参加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点击下方附件,即可下载。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面试顺利!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欢迎您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