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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赴县级团委挂职干部获省级表彰

2013年08月29日 00: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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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团省委发文《关于表彰2012年度浙江省高校团干部挂职县级团委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团浙﹝2013﹞79号),对2012年高校选派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进行表彰,我院2012年选派到海宁团市委挂职的叶城均同志获“2012 年度浙江省高校团干部挂职县级团委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2012年从全国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及团省委、省教育工委相关文件要求,2012年我院选派了团干部到共青团海宁市委、共青团仙居县委等地挂职。在校党委、团省委的悉心指导和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我校挂职团干部克服诸多困难,深入基层、创新手段、扎实工作,在各自的挂职岗位发挥专长,充分发掘学校和各类社会资源,积极搭建地方与学校合作平台,全力推进团中央和团省委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推动了基层团组织建设,促进了基层青年就业创业,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树立了挂职干部的良好形象,深受挂职地干部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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