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6年招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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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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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6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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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方学院跨省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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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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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方学院本科招生计划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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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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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6年招生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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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点击下载 在线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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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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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外省招生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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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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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开放暑期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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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广大高考考生及家长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丰富、最直观的信息,准确把握招生政策, 提供全面、准确的招生信息和咨询服务,更直接地了解我院的招生政策、专业优势、办学特色和就业前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在 2016年7月17-24日分别在长安校区和下沙校区设置校园开放日咨询专区。具体安排如下: 值班时间 值班人姓名 值班地点 7月17日 梁美英 行政楼A109 长安校区 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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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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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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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考生: 因学院2016招生简章公布的安徽、山西、天津、河南、广西五省市计划与所在省市教育考试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不一致,请以所在省市教育考试行政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学院印制的《2016招生简章》中《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6招生章程》第十四条公布的时间节点“2016年1月1日前”错误,根据浙高招办[2010]5号文件规定,正确的时间节点为“2015年1月1日前”。 特此声明。 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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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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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新生第二批录取通知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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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家长: 截至2016年8月6日,我院在部分省市区(浙江、四川、福建、广西、贵州、河南、云南)的录取工作已经完成,对于录取工作已结束省份,我院将于8月6日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的形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其中首批录取通知书,包括浙江艺术类、单考单招、专升本已于7月底寄发)。 录取的新生和家长可登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站http://www.ems.com.cn/mailtrack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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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8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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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新生第三批录取通知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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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家长: 截至2016年8月12日,我院2016级新生录取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第三批新生录取通知书(包括山西、安徽、江苏和天津四个省份)已于8月12日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的形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新生和家长可登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站http://www.ems.com.cn/mailtracking/lu_qu_tong_zhi_shu_cha_xun.html 根据准考证号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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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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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考关于报考我院选考科目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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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专业(类)名称 选考科目数 选考科目范围 类中所含专业 本科 财政学 3 历史 地理 物理 本科 税收学 3 历史 地理 物理 本科 金融学 3 历史 物理 技术 本科 法学 3 思想政治 历史 技术 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物理 化学 技术 本科 工商管理 3 技术 物理 地理 本科 会计学 3 思想政治 物理 技术 本科 财务管理 3 历史 物理 技术 本科 人力资源管理 3 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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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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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8年拟在浙招生普通高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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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拟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公告如下(学校代码:13294):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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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0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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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年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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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院计划招收专升本新生181名,其中市场营销专业计划招生91名、电子商务专业计划招生90名。 2017年专业介绍 市场营销 培养目标:市场营销专业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应用型、复合型”营销管理人才。要求学生学习市场营销及工商管理方面的系统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营销方法与技巧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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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03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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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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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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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年0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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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5年招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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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学制 批次 备注 总数 理科 文科 1 财政学 82 40 42 4 2 2 税收学 100 40 60 4 2 3 劳动关系 40 22 18 4 2 4 劳动与社会保障 30 20 10 4 2 5 会计学 111 61 50 4 2 6 审计学 73 43 30 4 2 7 财务管理 64 34 30 4 2 8 资产评估 40 40 ―― 4 2 9 金融学 168 120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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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年0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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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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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校,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 现将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录取批次、时间和院校安排 (一)文、理科专业 分三批六阶段进行。 第一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 7月9日-7月21日 “985”、“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对应一类考试科目; 第二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 7月27日-8月7日 其他一般本科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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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年06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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