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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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三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院在2021年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发表时间:2021年03月01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三位...
进入浙江财经东方学院官网https://www.zufedfc.edu.cn/或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网http://zs.zufedfc.edu.cn/,通过网站首页的飘窗或中间模块进入报名系统(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打开)。 考生注册 首次登录的考生需进行注册 注册成功之后再登录报名系统 03 信息完善 选择报考专业,请注意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 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并保存,上传个人证件照时要注意
发表时间:2021年03月02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专升本...
发表时间:2021年03月16日

学院举办第三届优质生源基地共建会
醉美阳春三月景,桃红李白满山间。3月20日,学院第三届优质生源基地共建会在行政楼报告厅顺利举行。来自全省60余所高中高职的校长、老师,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浙江日报、中国教育在线等媒体代表,学院院长叶东惠,党委书记申屠莉,学校学生处副处长金国权出席会议。学院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教师代表参会。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吴翼泽主持。 申屠莉在致辞中代表学院向参会的校长、老师们表示欢迎,对为我院输送
发表时间:2021年03月22日

浙江省农科院科研基地、长安镇新民...
3月26日,学院大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合作单位浙江省农科院科研基地管理部副部长吴永志、长安镇(高新区)新民村党总支书记陈宏杰一行来我院进行调研指导。学院副院长金国锋热情接待了来访一行,后勤基建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陪同调研。 金国锋代表学院对省农科院和新民村一直以来的支持表示感谢。他希望,三方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借助大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平台,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完善共建机制、丰富活动内容
发表时间:2021年04月01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三位...
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将于4月17日举行。考生须在现场综合测试前14天完成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的申领,如实申报考前14天内本人健康状况,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和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须提前下载打印《参加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并于综合测试当天入
发表时间:2021年04月01日

学院副院长黄志岭走访调研教学研究单位
为科学谋划和深入推进学院科研管理、学科建设和国际交流等工作,近日,学院副院长黄志岭走访调研教学研究单位。科技管理部负责人陪同调研。 黄志岭对各调研单位长期以来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将充分吸收各调研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科研管理、国际交流等工作,以便更好地服务学院师生。 本次调研主要围绕学院期刊级别调整、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和国际交流四个主题。各调研单位围绕主题介绍取得的成果
发表时间:2021年04月13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三位...
各位考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部署,统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下的招生考试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现就综合素质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试安排 1.测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年4月17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发表时间:2021年04月15日

学院开展“老党员讲党课”活动
4月22日上午,我院在行政楼A216会议室开展以“回望党史话初心 逐梦浙财绽芳华”为主题的“老党员讲党课”活动。学校离退休老党员金敏娴、沈关祥、王寿春、张奎燕、张若玉、张国荣,校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周红光,学院党委副书记林香娥,组织宣传部负责人,各党总支师生党员代表参加活动。活动由林香娥副书记主持。 林香娥代表学院向出席本次党课活动的离退休处领导和老党员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她表示
发表时间:2021年04月23日

海宁市妇联主席张烨来学院调研交流
4月23日,海宁市妇联主席张烨一行来我院调研交流妇联工作。海宁市妇联副主席王岚、组宣部部长褚兰,长安镇妇联主席薛雁陪同调研。学院党委书记申屠莉、副书记林香娥出席会议。 申屠莉代表学院向海宁市妇联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学院妇女工作开展情况。她表示,学院将持续推进妇女工作,依托乡村振兴、“双百双进”等现有品牌和活动为女大学生及女教职工提供更广阔的发展平台;继续加强校地合作,深化产教融合
发表时间:2021年04月27日

学院开展2021年“景行面对面”辅导...
为进一步促进辅导员交流与学习,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4月29日,学院在景行湖畔开展2021年“景行面对面”辅导员沙龙系列活动第二期暨辅导员培训。学院纪委书记方咏作主题分享,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全体辅导员参加培训。活动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吴翼泽主持。 方咏以“让春天长驻心间”为主题,结合自身多年积累的学生工作经验,建议大家在思政教育中要做到“三心”:一是要怀抱一颗“感恩心”,珍惜辅导员岗位带来的价值观念
发表时间:2021年05月09日

金国锋副院长看望慰问一线护士
5月12日,正值国际护士节,学院副院长金国锋、海宁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胡海青来到学院医务室(新冠疫苗方舱式临时接种点)看望一线工作人员,为他们送去节日祝福与问候。后勤基建部相关负责人陪同慰问。 金国锋一行详细了解一线护士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并向她们送上鲜花,感谢她们坚守岗位、默默奉献。自从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工作以来,医务人员凝心聚力、无惧挑战,表现出坚强、敬业、乐观、大无畏的职业精神,希望她们
发表时间:2021年05月17日

专升本 |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
各位考生: 我院2021年“专升本”平行志愿招生投档已经结束,最终录取结果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各专业投档情况如下: 温馨提醒: 1.最终录取结果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和我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章程规定,7月初将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对不能如期毕业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届时,我院将对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发表时间:2021年05月18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招生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以下简称为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浙江财经大学
发表时间:2021年05月27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招生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以下简称为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浙江财经大学
发表时间:2021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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